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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举行2021-2022年度第二学期教职工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
时间:2022-03-04  阅读:

3月3日上午,学院党委召开2021-2022年度第二学期教职工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,布置近期组织工作,交流支部工作建设。院党委书记姜星莉,副书记谢雅维、李好,纪委书记王滨,副院长沈作霖,全体在职教职工党支部书记、学生党总支委员代表等参加会议。李好主持会议。

会上,李好根据校党委工作要求布置了开展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任务。他从总体要求、工作流程、细节把握、时间节点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,并强调今年“党支部应接受支部党员的民主评议”的新要求。

谢雅维传达布置了党员不信仰宗教专题教育工作。她指出,党章党规有明确规定“党员不准搞封建迷信,不准信仰宗教,不准参与邪教,不准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、民族分裂势力、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”,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是党的一贯原则,是我们党严肃的政治纪律。她强调,通过学习,教育每一名党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,牢记党的宗旨,严格遵守党员不信仰宗教的纪律。

围绕如何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功能,实施好教师党支部“集体活动日”实施方案,各教职工党支部书记从丰富活动形式、促进党建与业务相融合、提高党建经费的效益等方面畅所欲言,积极建言献策。

姜星莉总结讲话,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、发挥党支部政治功能应把握以下三点:一是深刻认识开展党员教育的重要意义。加强党的建设、强化党员教育管理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,在让广大教师在学习教育和工作实践中不断增强“为党育人、为国育才”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。二是充分认识开展党员教育的目的。“围绕中心抓党建、抓好党建促发展”,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,其最终目的是促进学院中心工作高质量发展,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为落实“四个服务”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。三是要不断提升党员教育质量。从创新形式载体、丰富主题内容、完善规章制度等方面进一步提高党员教育的质量和意义,提升党组织活动的吸引力、感染力和实效性。

(通讯员:周娟;摄影:姜文;审核:刘砚青)